2012年1月31日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正式实施,将废旧电器电子等回收处理设备制造列入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商务部也表示,[1] 将继续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十二五”时期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规模化、产业化。
不过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废塑料的回收率不到25%;再生铅消费率仅33%,而美国已经达到82%。正因为此我国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具有较强的后发优势。以家电业为例,我国目前的家电产品量巨大,截至2011年底仅电视机、冰箱、洗衣机保有量就分别达到5.2亿台、3亿台和3.2亿台。近年来,我国每年至少要有数千万台家电、数千万台电脑和近亿部手机进入淘汰期,相当于一座蕴藏量大、品位高的矿山。
不可再生是指被人类开发利用一次后,[1] 在相当长的时间(千百万年以内)不可自然形成或产生的物质资源,它包括自然界的各种金属矿物、非金属矿物、岩石、固体燃料(煤炭、石煤、泥炭)、液体燃料(石油)、气体燃料(天然气)等,甚至包括地下的矿泉水,因为它是雨水渗入地下深处,经过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与矿物接触反应后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