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问题我国现有地级(含副省级)城市333个,县级城市(不含市辖区)2010个,乡镇近4万个,随着我国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人口增多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以年均增长率8%到10%的速度迅猛增加,垃圾成分也发生着明显的变化。长期以来,由于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数量庞大的城市垃圾已对城市及城市周围的生态环境构成日趋严重的威胁。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超过1.5亿吨,占全世界年产垃圾的四分之一以上。绝大部分垃圾未经处理,堆积在城郊,垃圾堆存量已逾70亿吨,侵占土地面积达80万亩。垃圾在堆放腐败过程中产生大量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溶解出其中的重金属,形成有机物、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位一体的污染源。
垃圾焚烧可行性和必要性现代生活垃圾可概括为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两部分。其中可燃垃圾包含纸布、皮革、塑料、橡胶等由有机物和可燃物构成城市生活垃圾的主体。而不可燃垃圾专指各类金属、玻璃、石陶瓷等无机物。燃烧一吨城市生活垃圾可发电300~400kw或100万大卡热能。而且垃圾焚烧处理后的灰渣呈中性,无气味,不会引发二次污染,且体积减少90%,重量减少75%以上。直接通过垃圾焚烧,产生高温烟气进入余热锅炉产生蒸汽,进入汽轮发电机发电,在国外早已是成功的经验。
生活垃圾的处理已成为我国继能源、交通、工业三废之后又一重大难题,目前我国城城镇人口6.2亿,城镇化率46.6%(中国社科院2010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年产生垃圾量为1.5-1.7亿吨,但如果全部利用,则相当于2285万吨标准煤的能量。据统计,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比例为:填埋占70%,焚烧和堆肥等占10%,剩余20%难以回收。其中垃圾焚烧热能利用还不到10%,相当于每年白白浪费140000兆瓦的电力,被丢弃的“可再生垃圾”价值高达12500亿元。综合考虑其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及经济效益,建设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是非常必要的。
焚烧处理
焚烧法是通过高温氧化作用,把废弃物中的可燃物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同时释放热能、烟气,排出固体残渣,可实现城市垃圾的减容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焚烧法处理量大,速度快,占地面积小,可分解破坏有害、有毒废弃物,使之成为无毒、无害的简单化合物。回收的热量可产生热水或蒸汽。灰渣的化学成分主要为硅酸盐和铝酸盐,有害元素及离子浸出浓度很低,经处理后可作为生产建筑材料的辅料,即使不用作建材而用于填充低洼地或者在垃圾堆场堆放也不会污染水体、大气,因为高温焚烧过程已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焚烧法可在焚烧过程中控制二次污染物的形成,在燃烧后需对烟气净化处理,一次性投资较大。肥料市场需求不旺,此方法应用也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