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材料(* 表示必备材料)
(一)鉴定大纲(包括鉴定目的、鉴定依据、鉴定主持单位、鉴定内容、鉴定形式、鉴定程序和鉴定资料等);
*(二)计划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或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三)研制工作总结;
*(四)标准化审查报告;
*(五)产品技术条件或新技术应用的经济、技术指标;
(六)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
*(七)新产品新技术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查新,或其他证明;
*(八)产品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或合同约定的标准;
*(九)工装及工艺文件;
(十)产品质量分析及节能降耗报告;
(十一)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十二)用户试用(使用)报告(二份以上);
*(十三)产品使用说明书;
(十四)由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
(十五)特殊产品需有安全、环保、卫生等部门出具的检测证明;
(十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安徽省新产品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来自企业及科研、大专院校和管理部门等单位,具有该行业(相关行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须达到五分之四以上,其余人员应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有比较丰富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鉴定委员会成员为7-15人,原则上为单数。来自用户系统的成员应占三分之一左右。被鉴定单位原则上不参加鉴定委员会,由于专业限制确需参加的,人员不得超过五分之一,直接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参加鉴定委员会。鉴定组织单位人员一般不参加鉴定委员会。6申报受理批次及时间
常年接受申请,按批次组织鉴定。一年四次,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两次。
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热线:0551-65300044 1875519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