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普通化妆品(发用类)备案 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大陆市场都必须接受国家卫生部门的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实行备案审批制,进口化妆品只有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化妆品如何取得该批件,化妆品审批的周期,费用如何,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和笔者联系。 进口普通化妆品(发用品) 进口普通化妆品(发用品)备案 1. 进口普通化妆品审评流程与时限、费用: 进口普通化妆品审评流程与时限、费用: 审评机构 检测机构 SFDA 行政受理服务 中心 时限 一般发用 产品 易触及眼 睛的发用 产品 SFDA 审批 共计 约 35 日(据具体情况而定) 发油、发蜡、发乳、 发浆、发露等类别 洗发类、润丝(护发 素)类、喷发胶类、 暂时喷发彩 约 4800 元(特殊情况 除外) 约 6800 元(特殊情况 除外) 5日 20 日 约 60 日 约 6800 元 2000 元 约 8800 元 注:①因 pH≤ 3.5 而需要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的检验时限未计在内。 验项目: 2. 检验项目: 一、微生物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菌落总数 粪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铜绿假单胞菌 霉菌和酵母菌 注:②乙醇含量≥75\%(w/w)者不需要测微生物指标。 ③配方中没有微生物抑制作用成分的产品(如物理脱毛类产品、纯植物染发类产品等)需测微生物指 标。 二、卫生化学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汞 砷 铅 注:①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的化妆品需要测甲醇指标。 ②除防晒类化妆品外,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 0.5\%(w/w)的其它产品也应加测防晒 剂指标。 ③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产品需要测α-羟基酸指标,同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 ○ ○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 ○ ○ ○ ○ ①② 时测 pH 值。 ⑤宣称去屑功能的产品需要测去屑剂指标。 三、毒理学试验项目 发用类 试验项目 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⑤ ④ 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 ○ ○ 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注: ⑤免洗护发类产品和描眉类眼部彩妆品不需要进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四、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 (一) 凡 pH≤ 3.5 的化妆品均应参照《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 年版)规定的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 评价方法进行试用试验(用后冲洗类产品除外) 。 3. 获认定检验机构及检验项目范围: 获认定检验机构及检验项目范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以上 9 家单位承担《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规定的全部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 项目 4. 进口普通化妆品申报资料清单: 进口普通化妆品申报资料清单: 申报资料清单 首次申请报送材料目录: 依据: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 。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 品标签) ;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 1 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 1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