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消防审批的情况有哪些:
1、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2、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需要,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
中望消防站在专业的角度上给大家普及下消防备案的知识:
关于消防备案。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设计备案时,按照规定要求确定被抽查的建设工程。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影响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开工。此外,根据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
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需设计单位盖章)、资质证明文件 (需设计单位盖章);
4、消防设计文件说明(需设计单位盖章);
5、消防设计图纸( 需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图上需标注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等,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位置需标注宽度);
6、企业法人证明复印件;
7、消防设计备案网上备案号。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