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在职员工100余人,专业设置齐全,由于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接了部署重点工程、上海市重点工程、苏州市重点工程以及其他长三角地区重点工程,其项目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得到客户赞誉,多次获得各级优.秀设计奖,已发展成为苏州行业设计知名企业。 多年来还与一些国际一流的工程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合作前景,这些都为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项目管理与国际工程接轨奠定了基础。
一般规定
1、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所选用的各类预制构配件的规格与类型、室内装修系统与设备管线系统等,应符合建造标准和建造功能的需求,并适应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灵活可变性。
2、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装配整体式建筑,其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及构造应符合抗震设计的原则。
3、装配整体式建筑宜采用土建与装修、设备一体化设计。同时将室内装修与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计划于主体结构施工计划有效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以缩短施工周期。
4、装配整体式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预制构件的加工图纸应全.面准确反映预制构件的规格、类型、加工尺寸、连接形式
防火规范
公安局消防窗口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新规范实施之日开始,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均应执行新规范。
在新规范实施前,按照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监督。对于不涉及建筑结构和大量投资就能够达到新规范要求的,建议建设、设计单位积极执行新规范。
工程竣工后,应该依照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消防验收。
对于按照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实行消防行政许可的项目,其投入使用后的消防监督管理,应当按照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