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特点
中国建筑师在与国外同行同台竞争的过程中,已经越来越拥有主动权。建筑师已经从原来的被动接受国外建筑师创意、仅出方案,到国内外建筑师共同进行方案探讨和概念表达,发展到国内设计机构为主,作为设计总包将某些项目分包给国外擅长的专项建筑师的格局。建筑的原创性有所提高,多个大型建筑都是由国内机构自主完成设计的。
建筑设计规范在有些国家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编制,由政.府审查批准后公布;在有些国家则由学术团体或民间组织编写出“示范本”,由中央或地方立法机.关颁布专门法令,加以全部或部分采用。美国有四种建筑设计规范的“示范本”,由各州或大城市的立法机.关选择采用。建筑设计规范制定公布后,由执行机构监督实施。这项工作在许多国家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设置专门人员按规范审查施工图,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责成设计人修改,然后颁发施工许可证。
广义的建筑设计是指设计一个建筑物或建筑群所要做的全部工作。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建筑上利用各种科学技术的成果越来越广泛深入,设计工作常涉及建筑学、结构学以及给水、排水,供暖、空气调节、电气、燃气、消防、防火、自动化控制管理、建筑声学、建筑光学、建筑热工学、工程估算,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知识,需要各种科学技术人员的密切协作。
以建筑学作为专业,擅长建筑设计的专家称为建筑师。狭义的建筑师则是专指通过国家考试后的专业人员,称为注册建筑师。建筑师除了精通建筑学专业,做好本专业工作之外,还要善于综合各种有关专业提出的要求,正确地解决设计与各个技术工种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