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意识是对的,但若是再仔细研究相关政策,便会发现,好像除了影响市容之外“无公害”的私家车车身广告,和必须得跟传统利益集团抢生意的专车、拼车相比,率先合法化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
首先,从现有程序来看,只需要去工商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可以网上申报),再到交管部门办理车辆外观变更手续,车身广告便可以大大方方的上街了。在广告公司的配合下,这个难度并不比你给汽车换个颜色再上路更高。
再者,做个APP,将车身广告产业包装成汽车“互联网+后市场”典型之后,在政策上取得突破、手续再简化的可能性更高。
以多面立体展示方式传播广告信息
近距离接触消费者车身广告的有效可视范围大于270度,从根本上消除了视角盲区,通常情况下,受众可同时接触到两个广告位,有效增加接触机会,确保广告的实际到达率。车身的两侧展示位,面积巨大,特别是在经过交叉路口时,画面展示充分。车尾展示区,配合两侧展示面构成展示整体,并大大延伸了广告的有效可视距离与角度。同时,针对驾车者,广告特别醒目。
另外,车身广告的高度位置正好与行人视线持平,可以将广告信息近距离的传播给受众,达到最,大的可视机会。
优势3:广告发布面积巨大,画面清晰,有效传播距离远大
惟一可移动的户外媒体形式
中国市场与媒体研究CMMS2003年调查数据显示,在中国主要城市,至少75%的市民表示看过公交车身广告。相对于其他的户外媒体形式,车身广告的传播方式是主动出现在受众的视野之中,在传播方式上最为'积极、主动'。从人的注意力角度讲,移动的物体总是比较能被注意到,因此,惟一可以移动的车身媒体因此也更能在众多户外媒体中脱颖而出,得到更多的注意,实现高到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