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企业加急核准名称、预后调整信息、含国际名称核准
国家总局核名【朱女士 185-0099-4848】
国家总局核名 国家总局核名
一、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3、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4、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5、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
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填写《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
①使用 自然人姓名 (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②在 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 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