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望消防站在专业的角度上给大家普及下消防备案的知识:
关于消防备案。除国务院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向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设计备案时,按照规定要求确定被抽查的建设工程。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影响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开工。此外,根据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以下情况需要消防备案么?
1、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2、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事项,由部消防局下放到省级消防部门实施。
建筑消防设计备案的需要消防验收吗?
这个消防设计备案的是在哪个级别的部门验收就是那个级别的部门验收。一般是设计审核备案的,验收时 也是检查验收;设计备案抽查的,验收也是备案抽查的。
第二十四条 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