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认定。至此,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成立之初已减少50%以上。
2016年11月23日的常务会议上,总理要求相关部门抓紧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当天会议决定,在2014年以来已分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临时导游、餐厅服务员、保洁员等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更加便利就业创业。2016年12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拟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151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93项。
2016年1月,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证书。这已是连续第三年第五批取消职业资格证。截至目前,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证达到272项,超额完成本届确定的减少1/3职业资格的目标,标志着职业资格证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3] 2016年6月1日,总理主持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等47项职业资格认定。会议指出,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一)明及复印件;(二)机动车及复印件;(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