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状
最近几年我国仓储业发展迅猛,随着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移动电子商户的数量急剧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大举进军仓储业。2008 年末我国仓储企业的数量已达17416 个,仓储业的从业人数已达51.1 万人,仓储业的营业收入达3020.9 亿元。2009 年仓储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766亿元,增加值达到1737 亿元。2010 年,新建仓库的面积达213万平方米,比2009 年增加70 万平方米。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认识到,没有强大的仓储资源网络,没有控制和管理物流仓库的能力,就难以发展成为有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但是现在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都面临着仓储难的问题,仓储已经成了制约物流行业发展,并且推高流通成本的一个棘手的问题。本文从发达国家仓储行业的经验出发,分析了我国仓储企业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对仓储行业的发展有推动作用。
二部曲
:收仓库在收货时应采用条码或更先进的RFID扫描来确认进料状况,关键点包括:在于供应商送货时,送货资料没有采购VPO号,仓库应及时找相关部门查明原因,确认此货物是否今日此时该收进;在清点物料时如有物料没有达到小包装量的散数箱时,应开箱仔细清点,缺认无误,方可收进;收货扫描确认时,如系统不接授,应及时找相关部门查明原因,确认此货物是否收进。
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仓储业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从保管业中发展、壮大起来的特殊营业。近代以来,仓储业日渐发达,原因就是随着国际及地区贸易的扩大,仓储业能为大批量货物提供便利、安全、价格合理的保管服务。因此仓储合同不再作为一般的保管合同来对待,而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在合同法中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