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饲料产品质检总局注册备案
1、质检总局要求对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未完成注册登记前允许对华出口吗?
答:应正逐步开展境外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的注册登记。完成注册登记的,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的,出口国家或地区及产品名单内的饲料可以继续向中国出口(动态调整情况在总局动植司网站查询)
2、境外饲料生产企业拟出口不在允许名单中的产品,该如何履行手续?
答:根据《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国家与地区及产品名单》及配套文件,境外生产企业拟出口不在允许名单中的产品,可向出口企业所在国官方主管机构提出,由出口国向中国质检总局提交申请,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调整并公布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和饲料产品种类。
3、境外饲料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如何进行?
有关境外饲料生产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依照《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至第十四条进行。国外生产企业办理注册登记须所在国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向质检总局推荐,采取官方合作的方式进行。
质检总局准入备案:是质检总局对生产工厂的监管,是需要官方对官方的,需要由当地饲料主管部门向中国推荐企业,根据情况质检总局会派专家组去企业现场进行审核。所以周期比较长,有效期为5年。
推荐材料应当包括:
(一)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
(二)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三)官方证明:证明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
我司专业为全球饲料及饲料原料、添加剂企业提供有关产品出口到中国的AQSIQ准入及MOA准入的技术咨询、培训及法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