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2月17日,该报文章认为,不管怎样,房地产税无疑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让住房回归基本属性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基础。值得一提的是,1月18日,针对房产税不管用的说法,央行货币政策、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在新浪专栏撰文反驳:对于房价调控,从需求方角度看,不一定限购,办法就是实行房产税。价格不管用往往是价格没到足够高,上海、重庆搞试点,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房产税当然不管用。
《中国经济周刊》2月28日报道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最快有可能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会审议。针对房地产税法最快何时通过,当时专家有不同的看法。刘剑文表示,即便提交全国人大会审议,也并不意味着就能落地和实施。从立法程序上,房地产税法在2017年出台是很困难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他预测:“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还有4年时间。”
3月4日,房地产税又出新声音!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上午11时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讨论比较多,但今年没有提请人大会审议的安排。傅莹说,首先,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当然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根据我的了解,我们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会审议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