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站、点)运至另一港(站、点)的合同。水路运输的承运人必须是经营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并持有营业执照的中国远洋运输企业、沿海水运企业、内河水运企业和个体水运专业户,托运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⑴货物重量和体积的计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货物的重量由托运人确定,承运人也可以进行抽查。散装货物重量,承运人可以通过船舶水尺计算。货物按体积计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应提出重量和体积。
⑵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条件(气候、水情等)的影响。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运港发运时间、每一换装港时间和运输时间。由于自然条件因素所造成的误时,不计算在运期之内。
航空货物出口运输,在发送地需办理货物的托运和收运作业。
(3)价值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超过时,应分批交运。如货物不宜分开9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收运。
(4)付款要求
货物的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承办运费到付货物时,应当在验查货物目的地国家和有关承运人允许办理此项业务后,方可收运。
苏州东安货物托运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国内运输为主的私营企业,在国内物流界享誉较高的知名度。我公司目前主要以苏州为疏导中心,辐射全国250余个城市,并建立联网体系,与全国各大知名运输公司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伙伴。
公司员工有着现代化物流运营理念和真诚的工作热情,以最zui佳的状态喜迎您的到!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人来电咨询洽谈!客户的满意是我们对您的承诺!为您节省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是我们安东一直以来的服务宗旨,永不止步!愿与贵司携手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