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二证合一生产许可证更换后,包材能使用到什么时间?
化妆品生产企业现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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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壹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小编跟大家分享关于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十二)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从事化妆品生产需取得什么证件吗?
相关政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
1)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许可证有效期自动顺延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3)2016年1月1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监管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