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未来的趋势
概述
根据我国《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其中,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瀜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代理人展业方式灵活,为众多寿险公司广泛采用。根据我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必须持有国家保险监管机关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公司,获得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国家对上述三类不同类型的保险代理人都分别规定了其各自应具备的条件。
保险代理人因类型不同业务范围也有所不同。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所有的经营用运输工具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能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
保险代理专业代理人即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实收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在公司的资本中,个人资本总和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每一个人资本不得超过个人资本总和的50%;
(2)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3)有至少30名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员;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保险代理兼业代理人即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所在单位法人授权书;
(2)有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兼业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代理收取保险费。
保险代理个人代理人即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凡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并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审核登记报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代理收取保险费,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另外,个人代理人不得同时为两家(含两家)以上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转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保险代理牌照审批重新开闸 保险中介迎发展机遇
对于国内众多保险中介公司来说,最近两年经受了不少风雨。 2013年8月,上海保险中介——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女老总“跑路”事件震惊整个保险业,随之引发监管部门对全国保险中介的大整顿。 要案和潜在隐患,也倒逼保险公司强化管控力度。从产险公司看,费用跑冒滴漏现象得到遏制,一些不合规、不合理的中介费用支出不断收缩,综合成本逐步降低。从寿险公司看,销售误导发生率明显降低,非正常退保与给付大幅度减少。两年来,保险监管的强势清理整顿工作已有明显成效。 实际上,保险中介市场一直存在弊病,近年各类骗保、违规、挪用保费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监管部门下大决心进行清理整顿的主要原因。 专家强调,2016年一直被称为保险业的监管之年,主要重点是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非现场式报送制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将前期的中介检查的结果和成效进行总结,一些问题进行披露与整改,由此产生的新的制度与规范一定要落地。可以说,制度落地就是现在的重中之重。
保险代理展业规则
为使保险代理人行为规范化,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对其展
保险代理机构筹建流程
业活动规定有一系列的展业规则。主要内容包括:
保险代理人只能为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亦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业务;
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强迫或引诱误导投保人,挪用或侵占保险费等损害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保险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视为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保险代理人不利从中提取代理手续费德行。另外,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代理人委托,登记,撤销档案资料,同进度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
保险代理作用编辑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史,保险代理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保险市场的开拓、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例如,在英、美、日等国约有
保险代理机构开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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