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无尘车间的特点
1、化妆品所使用的原材料、配料易变质。
2、化妆品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的洁净度要求要。
3、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无尘净化房。
4、现代化妆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大部分人都使用化妆品,因此化妆品的质量应具备,安全性,稳定性,使用性,有用性,因此决定了化妆品需要在一个良好的环境空间中生产,制造,即无尘车间。
5、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生产车间空气中细1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同时,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
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0米吊装。生产车间空气中细1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生产车间空气中细1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同时,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
施工要求(1)洁净室车间要求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车间地面应当平整、耐磨、防滑、无1毒、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
(2)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不积水,在最1低处设置洁净地漏。
(3)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
(4)采用紫外线消毒1的,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是否与化妆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是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是否控制在45﹪-65﹪。
(5)相对湿度:45-65﹪(RH);
噪声≤65dB(A);
新风补送量:总送风量的20%-30%;
照度:≥300L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