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条件汇总: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外省市人员或者户kou在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的,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津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天津康奈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述: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基本要求
符合基本条件的第2、4、5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两院院士;
2、享受国务部门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3、天津市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天津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4、经天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年龄;
5、经天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年龄;
6、取得《天津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且年龄不超过48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
利用柔性机制聚集一批领军人才。深入实施特聘专家制度,聘请一批两院院士等专家帮助解决重大科研、生产和技术难题。出台天津市“外专千人计划”,加快建立首席外国科学家制度,落实外国高层次专家专项资助,开展“在津外国专家中国日”、“海河友谊奖”评选表彰等特色活动,聚集更多高层次外国专家。高水平实施引智项目,充分发挥外国专家在解决关键难题、带培青年骨干、拓展海外资源、支持高层决策方面的作用。
依托重大项目培养一批创新人才。深入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继续扩大博士后建站规模,择优资助创新项目,加快实施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方式,促进优异人才脱颖而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人才高地、“双创特区”人才特区建设,示范带动各区县创新人才开发管理,形成特色鲜明的人才聚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