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和景观灯的有机融合,常常反映着一座城市的经济、文化、政治、风俗习惯等个性独特的内涵。园林中,在一些开放式的城市公园内,绿地照明系统作为城市“灯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园林景观灯不仅单纯地指园地照明,更多的是利用夜色朦胧与灯光变换的交融形成不一样的景观意境。城市景观灯可以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和文化品味,同样还承载着城市长期发展所沉淀的文化信息。一个城市的人文精神、民族特色、历史文化等元素为景观灯的设计提供了丰富的设计资料,要使景观灯融入城市、融入人居生活,更要使设计符合不同城市的定位。
景观灯又称装饰性照明灯,是现代景观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不仅自身具有较高的观赏性,还强调艺术灯的景观与景区历史文化、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景观灯利用不同的造型、相异的光色与亮度来造景。
景观灯的分类比较多,大体可以分为路灯、地脚灯、步道与庭院灯、高杆灯、低位(草坪)灯具、投射灯具(泛光、小型投射灯)、路灯杆装饰景观灯、灯光小品灯、下照灯、埋地灯、壁灯、水下灯、嵌入式灯、光纤照明系统、太阳能灯具等。
例如红色光的灯笼造型景观灯为广场带来一片喜庆气氛,绿色椰树灯在池边立出一派热带风情。景观灯适用于广场、居住区、公共绿地等景观场所。
灯光景观无疑是一种主观的创造,必须依附原有客观的背景。因此,必须处理好灯光景观所产生的主题、风格、意境等内涵与所在地域的自然、人文内涵之间的关系。
具体地说,在灯光工程设计中,首先,要对该地域历史、功能、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了解,以便用合适的灯光来进一步表现、张扬该地域客观背景揭示的意识内涵,或创造出与其他地域相适应的新的内涵。其次,要对环境中的各个构成单体进行研究、分析,然后结合光、色的各种表现手法,对各别单体的点、线、面或体空间进行淡化或亮化,使得自然风光与灯光景观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