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命题方向 这本教材有5篇内容,分别是:消防基础知识、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其他场所防火、消防安全评估
咱们这一科目的考试重点偏重“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所有咱们考生应该多学习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中的知识点,掌握了这两篇的内容,基本上掌握了70%的考点。为什么?原因很简单我们的消防工程师考试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专注于实际的工作,另外还有15%左右的考点将会出现在技术实务这本书的第四篇中 (其他场所防火),这同样也是结合我们平时的工作而进行考核的。
实施办法编辑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共同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共同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