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价已成为国外职业教育评价工作的通行惯例。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质量评价工作由于起步较晚,面临着独立性不足、专业性欠缺和相关法律地位得不到保障、评价反馈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须通过加强内部组织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评价过程的监督、相关评价的立法和评估市场的培育等多种途径,以此完善第三方教育评价的运作机制,提升第三方评价效能。 第三方评价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和市场化的特征,构建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具有必要性,同时也具有可行性。但需克服第三方评价市场尚不成熟,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中立性和专业性难以保证,主管义务教育的行政部门对第三方评价的认识存在局限性,不敢轻易放权等方面的现实问题。构建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需培育第三方评价市场,建立教育评价合同制度,加强政府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监管。
“精微教育管理信息化评测系统”评价标准审定由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教育督导专业委员会完成。 “精微教育管理信息化评测系统”有三大目标: 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完全与教育部“三通两平台”数据对接,实现管理和评价信息化,而且评价来自社会第三方。将促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 二、教育管理信息化评测系统,一改传统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云功能,将为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信息化提供详实数据。 三、本系统中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首先使学生评价一步跨入信息化互联网时代,并且是三方评价报告,将为上级学校招生提供切实可行的可靠支持。
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教育评价提供了衡量教育过程或结果好坏的标准,自然它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具有一种导向或指导作用。它就像一根“指挥棒”一样支配着或引导着教育教学工作者的各个环节,包括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教育过程的展开等。诊断功能评价作为一种反馈——矫正系统,它能够帮助教师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缺陷与问题,能够帮助教师弄清、查明影响教育效果的各种因素,从而为教师适当处置学生、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因此,良好的教育评价能为学校或教师的决策提供诊断性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