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量化评价顾名思义主要是一种数量化的评价,它主要运用统计与测量的方法,对被评价的资料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质性评价主要是在描述的基础上进行评判,通常表现为书面的“鉴定”或“评语”。一般来讲,书面的评语通常比简单的分数或等级更清晰地传达出被评价者的优点与缺点,但这种评价方法不够精准,且主观性较强。
我国当前对学校绩效评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高等教育领域,面向初中学校的很少。已有的初中学校绩效评估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展开,评估的公正性、专业性受到质疑。近几年来,随着第三教育评估机构的出现,我国的学校评估得到一定的发展。但是这些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主要面向高等教育领域,多是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建立,独立性缺乏。因此,探讨基础教育领域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构建,并制定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应用于初中学校绩效评估的方案,具备一定的研究价值。本文首先梳理了初中学校第三方绩效评估的研究现状,并对其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描述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特征及构建原则,在对国内外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概况进行比较介绍的基础上,从确认机构性质、设置机构部门及主要职责、组聘机构成员、机构注册申请几个方面出发,探讨笔者所认为的基础教育领域的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构建。并在本文中的启动保障一节里对其经费来源和政策支持进行了一定的描述。最后制定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应用于初中学校绩效评估的基本方案。
(一)效用评价效用评价指对某种教育行为、方式具有的效力和作用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在效用评价中,将教育行为或方式看作一种商品或服务,评价的是它在特定时期内满足人的需要的能力。效用本身与受教育对象的感受,与社会价值没有必然联系,它注重的是一定教育行为方式下,教育对象或群体发生的变化程度。教育对象发生的变化被赋予价值观,就有正效用与负效用之分。教育行为及方式的效用是其客观存在的属性,但会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同一教育行为对不同教育对象,其效用是不可比的。同一教育行为在不同时期或不同地点,其效用也可能不同。效用可以分为确定情况下的效用和不确定情况下的效用。评价前者时只考虑确定因素,而不考虑随机因素;评价后者时不仅考虑确定因素,也考虑随机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