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他人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他人评价指评价对象自身以外任何客体实施的评价,也叫“外部评价”。它包括除“自我评价”以外的所有评价。如社会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行政评价、学生评价等。他人评价有以下特点:客观性强,用他人的新角度审视同一事物可以避免主观片面性;真实性强,可避免对自己评价过低或者评价过高;要求严格,参与评价和组织评价的人员都不是清楚自己的身份与职责,因而能够比较认真负责地完成评价工作。他人评价的主要缺点是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耗费的人力与财力都比较多,因而不宜频繁进行。
教师评测体系:标的选项指数18个,观测点97个。 学生评价测系:标的选项指数20个,观测点99个。 评测时,可采取学校自评、学生家长、学生等为评价主体,上级督导部门复评等形式,把过程性评测和综合性评测结合起来。通过自评,变结果证明性评测为过程动态性评测,发挥评测的改进作用;通过复评,评测报告的公布和使用,发挥评测的导向激励改进作用。
以美、英、法、日四国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为研究对象,从评估机构的建立和实施两个方面重点探究其权威性和专业性的来源及其形成,以期为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估的发展提供有益经验。在评估机构的建立方面,其权威性与专业性主要来源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主体的权威性、机构的独立地位和多元化与高素质的评估队伍。从评估的实施方面而言,其权威性与专业性的形成主要缘于全p面完整的评估程序、先进科学的评估技术、专业的研究支撑和有效的外部监督与社会参与。三方教育评估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策划指导,并以独立于政府和学校之外的社会中介组织为操作主体,对学校的办学资格和教育教学水平等进行评估的活动。它是教育质量评估形式中的一种,具有中介性、独立性及公正性等特点,能够有效协调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弥补当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