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某些以s结尾但实为单数的名词在此应顺便提到一点,即英语中,还有一些名词的词尾虽然也是以s结尾的,但他们实际常用作单数。因此,汉译时,必须将其译为单数。如:the United States美国,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the Netherlands荷兰。此外,还有以ics结尾的学科名称,如mathematics,physics,mechanics,acoustics,economics,op tics,statistics等,在表示学科时,通常用作单数,但在表示“学科”以外的其它意义时可用作复数,翻译时应准确理解,区别翻译。如:Acoustics is the science of sound.本句中的acoustics是单数,系动词用单数is,词义为“声学”。The acoustics in the new opera2house are near2perfect.本句中的acoustics是复数,系动词用复数are,词义为“音响效果”。对这类名词的单复数区别和词义选择应当慎重处理,稍有疏忽,就会出错。从以上不难看出,对英译汉时遇到的名词复数,有些不译出复数不会影响对原文的表达,也不会影响以后读者的理解,有些则必须译出。译出“复数”时,多采用两种技巧,一是增词,二是重复。翻译时应根据上下文准确理解并注意汉语的表达习惯,灵活运用,勿生搬硬套。2 英语名词汉译时的词性转换由于英语和汉语分属不同的语系,英语属于印欧语系,而汉语则属于藏汉语系,无论在词汇、词义范围与语言表达方式方面都有很大差别。因此翻译时,为了准确表达原作内容,使译文通顺流畅,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常常需要转换词类和句子成分。以下重点谈谈名词词性的两种主要转换。
法律英语的语用原则。法律法规的主要作用之一是规范法律主体的行为,调节法律主体之间人际关系。这种规范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具有法律效果的言语行为(即法律言语行为)来实现的。因此,作为言语行为实施者的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法律能力和语言能力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准确、得体地使用法律言语行为,以便能够传达其所意图的法律效果。这里的得体是就准确使用法律言语行为而言的,不是Biown&Levinson等人所谓的礼貌得体这一日常交际原则。法律也是人与人较量的工具,较量双方都使用法律作为武1器为自己服务。其中一方必然会想方设法钻法律的漏洞以维护自己的非正当权益。为了不给这种人钻空子,立法者所使用的表述法律内涵的法律英语必须准确严谨。法律英语表述的准确性对司法者的断案、判决而言至关重要。
增译:增词不是无中生有,而是要根据上下文特别是与介词搭配的动词或形容词的含义加得恰当。有不少情况,句中与介词搭配的动词或形容词不出现,如照原文结构无法把意思表达清楚,甚至易于误解时,这就需要增词。
如:Thats all there is to it.那就是与此有关的全部内容。(原句中 to=related to)
The engineer was taken ill with consumption. It was flour on the lungs, the doctor told him at the time.这个工程师得了肺一病、那是由于面粉对肺部的影响,当时医生这样对他说的。(on=effect)
因此,熟悉介词与动词或形容词的习惯搭配是增词并正确理解词义的一种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