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等限制均可报考作为国家四大教育考试之一的自学。
其开放的教育形式,具有以个人自学为基础,社会助学为补充,国家考试为主导,没有入学门槛,没有学制限制,报考费用低廉等特点,考生无论在专业课程还是就读时间及学习方式的选择上都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我省自考毕业生在就业等方面均与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享受相关同等待遇。由此可知,适合自考的人群,相比其他任何考试都凸显其广泛性、适应性。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毕业证,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规定的,由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
“学历教育”是根据国家教育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与之相对的“非学历教育”是指各种培训、进修,完成学业后,由培训部门颁发相应结业证。“学历教育”的含金量高,其中学历教育中普通高等教育五大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