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C、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门式起重机滑轮钢丝绳连接:
1)截取钢丝绳时,要在截断处两侧先捆扎细铁丝,以防松散,捆扎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5倍。
2)穿绕钢丝绳时,不得使钢丝绳形成扭结、硬弯、轧扁、刮毛等。成卷钢丝绳应滚动或吊起旋转方法,使钢丝绳辅平后再穿。
3)钢丝绳无论采用哪种固定方法,绳头一定要固定牢固,所有固定连接螺栓应加锁紧装置,并报经技术检验部门复检。
4)滑轮组安装时,应检查其转动灵活性,不得有任何卡阻,对转动不灵活的滑轮应拆开清洗检查,仍不灵活应调整和更换。
5)钢丝绳、滑轮、卷筒、主、副钩连接缠绕方式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通用门式起重机产品概述:
通用门式起重机是一种桥架通过两侧支腿及地梁支承在地面轨道上的桥架型起重机。是使挂在起重机吊钩或其它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和水平移动的起重设备。它广泛适用于工矿、码头、铁路等露天作业的仓库、料场的装卸、搬运工作,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抓斗或电磁吸盘(起重电磁铁),可同时使用其中二种或三种。该起重机设计制造过程严格依照:GB/T14406-93;《通用门式起重机》;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特种设备制造安全监察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