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申办机构:
通信管理局
申请条件:
1、完成ICP经营许可证资料填写及文件制作;
2、与通信管理部门沟通,反馈修改意见;
3、最终领取ICP经营许可证。
4、申请ICP证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可以是认缴,不需要验资报告)。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
60-90个工作日
需准备的材料:
1、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
2、 企业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扫描);
3、 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4、 公司股东资料;
5、 托管商接入协议原件扫描与托管商ISP、IDC资质复印件;
6、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必须为本公司注册);
7、 公司近期8个人的社保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