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近日,住建部发布《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的通知》,意味着建筑业的资质改革又往前迈进了一步。
众所周知,工程建设专业性很强,且与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所以,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设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必要的。然而,一直以来企业资质等级却成了业务能力的代名词和投标资格认定的唯一评判标准,这种扭曲的评价体系,使企业资质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所以,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
近年来,住建部一直在推进资质改革,对建筑业资质做过哪些调整?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2014年11月,住建部将专业承包资质由60个压缩至36个。
2015年,取消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015年10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同年,又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2016年10月,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除各类别最低等级外)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017年4月,正式取消园林绿化资质。
2017年6月,住建部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删去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上缴营业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数量、设计人员、工法数量、信息化等要求。
2017年9月,取消工程咨询、物业管理一级、地质勘查等资质。
2017年11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
2018年3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从上面一连串的改革可以看出,弱化企业资质,甚至取消资质认定,是市场化取向,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人心所向,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是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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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下
实行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会出现哪些问题?
1.以企业资质等级来作为评判标准已不准确
建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实际情况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因为真正决定工程安全质量以及完成工程项目业务能力、水平的是由具体从事该工程项目的个人能力和水平决定的。然而,由于资质挂靠、人员证书挂靠及流动、转包分包等原因,一个企业在申报资质时可能技术人员数量等都足够(人员大部分都是挂靠的),但实际施工时却是完全另一回事。所以,企业资质和工程安全质量已经脱钩了,完全是“两张皮”。
2.引发建筑市场混乱
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企业资质等级成为业务能力、水平的代名词和投标资格认定的重要评判标准,因此,企业资质很容易成为“商品”,资质挂靠现象普遍存在。对于那些以出借资质生存的企业来说,由于他们实际上很少从事建筑施工,所以施工能力不断弱化,导致其资质等级与自身能力不相匹配;而有些企业长期从事建筑施工,既有业绩也有技术,然而因为资质不够,企业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限制其承接需要高资质要求的工程,企业要么去挂靠,要么是放弃,企业无端蒙受损失。不得不说这正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采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弊端。
3.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导致企业无差异化
我国的资质标准除了将行业按专业、规模划分等级外,还对各专业、各等级应具备的专业人员类别与数量、拥有的工程机械设备的类型与数量、过往工程业绩、技术实力等级等都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高度相似,企业之间没有了差异化,同质化竞争严重,行业集中度低,自然而然形成低、小、散的行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