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源审计报告编制目的
能源审计是指能源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对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能源审计”是一套用能单位能源核算系统、合理用能的评价和能源利用状况审核系统,是科学规范地对用能单位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定量分析,通过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财务过程、综合利用与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排查节能障碍与寻求节能潜力,提出整改措施,制订节能计划和指标。
能源审计报告编制目的:
(1) 完成有关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审计任务;
(2) 为政府加强能源管理,合理使用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持续发展经济,保护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3) 有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用能单位贯彻国家能源方针、政策、法令、标准情况,有利于评价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现状,评估用能单位的节能潜力;
(4) 帮助用能单位及时分析掌握单位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排查在能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寻找节能方向,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提高用能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素质。
(二)能源审计报告编制依据
能源审计报告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文。当下列条文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1、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主席令第十五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2、规章政策、通知公告
(1)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3)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知》(国发[2007]15号)
(4)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
(5)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3、技术标准
(1)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
(2)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 15316)
(3)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 2588)
(4)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
(5)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3234)
(6) 《用电设备电能平衡通则》(GB/T 8222)
(7)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T 2587)
(8)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 3484)
(9)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
(10) 《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167)
(11)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
(12)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 3486)
(13)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 3485)
(14)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1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16)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
(17)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32)
(1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
(19)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三)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方法
1、遵循的原则
(1) 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能源审计报告编制工作;
(2) 采用资料查阅、现场巡查、设备测试、分析计算等方法获取编制能源审计报告所需的资料和数据;
(3) 保守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及相关数据和资料。
2、编制基本方法
能源审计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主要是运用现场检查、数据审核等手段,必要时辅助以现场测试。审计过程中应注重四个环节,从三个层次来指导编写能源审计报告。
(1)四个环节
在能源审计中,可以将能源利用的全过程分为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终端使用四个环节,如图所示:
(2)三个层次
能源审计应引用分析问题的一般方法,即问题在哪里产生,为什么会产生问题,如何解决问题,因此要分析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寻找节能潜力,提出节能降耗的整改措施。
(四)审计对象
能源审计对象包括用能单位概况、能源流程、能源管理状况、能源计量及统计状况、主要用能设备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综合能耗指标核算、能源平衡分析、能源成本分析、节能量和节能潜力分析以及节能改造建议并对技改项目做出财务和经济评价等。
(五)审计内容
对**省广播电视局进行用能审计,分析公共机构的用能情况、主要用能设备情况、用能管理情况,提出节能技术改造、管理优化等建议。能源审计内容包括:
(1) 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2) 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3) 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 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
(5) 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6) 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
(7) 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审计周期
常规周期是签订具体审计项目的合同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工作。
实际审计执行周期可依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采购人要求协商调整。主要是进行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状况审计、能源成本及能源平衡分析、重点耗能设备能源利用状况审计、室内环境及能源平衡测试、节能诊断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