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原vocs技术服务承诺
我司承诺按以下方式提供vocs技术服务,且以下的技术服务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本公司现有的质量管理全部严格国标执行,具体情况:
1)设计部门根据需方和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交总师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进入设计阶段,绘制全部图纸,并提交业主方。
2)采购部根据技术部门设计和定货合同,编写vocs装置申购清单,交由设计部门审核,报总师办核准后进入原辅材料采购阶段。
3)质量部根据核定的清单对进厂的原辅材料进行检验验收,符合标准要求的方可进入生产阶段。并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安排质控计划,对整个加工工序进行监督抽检。
4)车间质检员对关键工序的加工实行全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相结合,确保vocs产品出厂合格率100%。
5)零部件的包装符合国标要求的相应产品包装规范要求并满足中、长途运输需要。
6)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资料,方可进行vocs设备安装,确保产品符合安装质量要求,并积极配合业主方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验。
7)本公司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性能的要求。
8)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9)根据买方按检验结果或者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的数量、质量或技术规范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整改。
10)本公司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vocs产品或部件。如果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本公司承担。
11)合同项目下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非认为损坏的随机配件若产品发生任何故障,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
2、 施工现场服务
1)在vocs工程施工中保持密切联系,解决施工问题。各专业设计人员根据施工进度要求首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在施工高峰期将派现场代表,平时根据甲方要求确保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及时做出图纸修改和变更。
2)对于在现场施工中工作态度松懈、不认真负责、不遵守职业道德、甲方提出意见的人员,视情况进行批评,以满足甲方做好现场施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