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RoHS (最新项目要求)
欧盟最新化学要求。
1. 关于 RoHS 方面 RoHS 2011/65/EU 选定 4 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 DEHP, DBP, 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现在关于这四种候选物质的讨论已经完成,它们被建议添加到 RoHS指令附件 II(限用物质列表),如果该提议通过欧洲委员会的批准,HBCDD,DEHP,DBP,BBP 将和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作 如果限制这几种物质在电子电气产品中的使用,将对环境有益,且有利于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虽然上述物质列入 RoHS限制物质列表的时间尚未最终确定,电子行业企业仍需密切关注评估进展,以便未来及时应对。
非金属:六种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新增加的 4 种是 DEHP DBP BBP HBCDD(没有强制性执行 2019.7.22 强制执行)
金属:测试 4 项 铅,汞,镉,六价铬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以下简称《检测方法》, 标准号为SJ/T 11365-2006)对RoHS要求中有害元素测试方法给予了限定。其中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作为种快捷、方便的方法被制定为快速筛选方法。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可对铅(Pb)、 汞(Hg)镉(Cd)、 铬(Cr)以及溴(Br)五种元素的相应标准样品进行精确测试。可是基于XRF的原理所获得的结果只是元素的含量,也就是说如果这种筛选测试得到铬(Cr)或溴(Br)的含量,即使他们超标也并不能代表有害物质(Cr VI)与阻燃剂PBB和PBDE)超标,这个测试结果(指含有)只是含有相应有害物质的必要条件而并非充分条件。这也就是限值表中没有这两种有害物质不合格的限值判断依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