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私募股权基金基金公司
1、我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为您设立基金公司。一.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1、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 资基金”字样。 2、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北京 ”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 限制条款内)。 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7、基金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 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投资基金顾问:盛经理1 8 2 1 0 6 3 7 8 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