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登记注册/办理
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 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可以实行公司制、合伙制 (以下简称基金型企业)。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是指接受投资基金委托,规 范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的公司(企业)(以下简称管理型企业)。
管理型企业设立条件
1、公司制管理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合伙型 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
2、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3、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 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 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联系人:盛经理 联系电话:1 8 2 1 0 6 3 7 8 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