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股权基金公司 铭志咨询代办注册基金公司
我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为您设立基金公司。
一.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1、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名称核定为:
公司制: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制: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详情咨询盛经理1 8 2 1 0 6 3 7 8 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