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一、大宇公司欠金派克公司货款1144981.3元案。
2009年9月,金派克五金贸易有限公司被东莞市大宇家具有限公司拖欠9个月的货款,共1144981.3元,金派克公司虽一再要求大宇公司偿还该笔款项,但大宇公司找出种种借口,一直拒不支付。因此,金派克公司负责人徐鹤先生和潘淑芳女士找到了刘亚亚律师,刘律师在综合分析大宇公司的实际情况后,认为大宇公司具备偿还能力,于是给徐先生和潘女士制定了调解为主,诉讼为辅的收款方案。先向法院起诉,给大宇公司施加压力,再通过调解方式,促使大宇公司答应分期支付欠款,仅用了不到半年时间,金派克公司就全部收回了该笔欠款。因本案为调解结案,不仅节省了三万余元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而且大大缩短了支付时间,避免了因法院判决存在上诉,再审等可能大大延长支付期限的情况,减少了因支付期限过长带来的风险。
事实证明,刘律师对于支付期限的考虑是十分独到且理性的,此后不久,大宇公司老板携款潜逃,公司面临倒闭,此时大宇公司尚欠供应商两个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