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年报审计
法律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第5号)第64条
属性:其他审计业务(自愿委托业务)
内容: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年度财务报表予以审计
报告使用者: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委托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业务流程及其控制;熟悉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业务开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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