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
法律依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第1号)第18条
属性:其他审计业务(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针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时对其来源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收益进行的专项审计
报告使用者:外汇管理部门
委托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外商投资企业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以及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业务开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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