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种类(1)一般原产地证书(CO证书),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地区通关所需,是进口国进行贸易统计等的依据。CO证书对所有独立关税区的国家(地区)都可签发。
(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是根据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普遍优惠制,签发的一种优惠性原产地证。采用的是格式A,证书颜色为绿色。在对外贸易中,可简称为FORM A或GSP FORM A。
(3)《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目前适用于对印度、韩国、孟加拉和斯里兰卡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
(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E):目前适用于对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新加坡、文莱、柬埔寨、缅甸、老挝等国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
(5)《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我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该优惠框架项下的产品凭此证书可获得巴基斯坦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6)《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智利的《中国—智利自贸区协定》项下的产品享受智利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7)《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08年10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符合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新西兰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8)《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新加坡的符合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新加坡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9)《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10年3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秘鲁的符合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新加坡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10)自201年1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台湾的符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规则的早期收获产品享受台湾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11)《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哥斯达黎加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原产地证选择做出口至阿富汗做哪个原产地证好?
出口到阿富汗可做一般原产地证CO。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CCPIT)签发,另外一种是由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简称CIQ)签发。其中 CCPIT是可以代表中国国际商会的机构,所以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代表中国商会”的章。
原产地证抬头问题产地证分双抬头和单台头,双抬头就是在我们公司名下O/B或VIA客户公司。(具体参考以下填制说明)单抬头就是直接打上我们公司名,不显示客户公司名。
做单抬头的原产地证能清关吗?
L/C没说不接受第三方单证的话,单抬头的产地证由第三方出具对客户清关没影响的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说明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经我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如果出口人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可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O/B)”、“CARE OF(C/O)”或“VIA”,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代理人是台湾公司的暂不予签发。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填写给惠国最终受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如经转运,应注明转运地。
第四栏:目的地
指货物最终运抵港、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受货人(第二栏)一致。
第五栏:签证机构专用栏
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时使用。
第六栏: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第七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包装数量应用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表示。
若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求有总包装箱数。国外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的,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商品编码
此栏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第九栏:数量和重量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
第十栏:发票号与日期
日期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份要填写四位数。该栏日期不得迟于十一栏和十二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及第三栏出货日期。
第十一栏:出口商声明
该栏由申办企业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申报员签字并加盖申办企业中英文印章,同时填写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
第十二栏:签证机构证明
审签人员在此栏签名,签证机构加盖公章。该栏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和申请日期(第十一栏)。若信用证有要求填写签证机关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签证人员姓名的,可以填写在此栏。
咨询→填写格式→做核对件→出正本→付款寄出
商事证明书
中国国际商会认证也就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商业文件由贸促会认证盖章。简称为CCPIT;也称国际商事证明书; 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在进行国际间的货物买卖、通关、结汇、吸引外资、引进技术设备、设立境外办事机构、向国外投标、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合作和技术合作、商标与专利注册、商事诉讼和仲裁等国际商事活动中,贸促会往往会应客户申请来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
同义词国际商事证明书、贸促会认证、商会认证、CCPIT认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Certification
作用使我国的出口货物在进口国海关顺利通关;
使我国的出口货物按信用证要求顺利结汇;
使我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在境外受到保护;
为在境外设定办理机构、投标或承包工程的公司提供证明;
为我国的出口产口在进口国取得生产、销售许可提供相关证明;
为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纠纷调解、仲裁或诉讼提供证明;
CCPIT认证分两种:一种是单抬头,一种是双抬头。
单抬头就是直接用客户抬头做成证明书。双抬头就是用我们公司抬头做证明书。
不同抬头提交资料不同,费用也不同,如果客户或者L/C没有特殊要求,办理双抬头形式即可。
双抬头最简单,直接把文件用电子版格式发给我司即可
单抬头1、认证文件一式两份
2、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工商局网站打印的年检信息
5、声明、申请表、委托书(有固定格式,按照要求盖章签字)
香港商会另外提供香港商会认证:香港中华总商会认证、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认证。
香港公司出具的文件必须在香港做商会认证,如果要求大陆商会认证而又是香港公司可先在香港商会做成总商会证明书再送大陆商会认证,具体咨询以下的联系方式。
使馆认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向中东,拉美,非洲等国和地区的出口贸易日益增长,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这些国家的市场,给他们本国的企业造成了冲击。因此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纷纷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和产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国出口货物的有关单据必须经过其驻华使馆的认证,方可办理进口该国海关的通关手续。常见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该国海关就明确规定,凡是我国出口到该国的货物,必须出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并由其驻华使馆审核后,在证书背面加盖印章,对证书加以确认,该批货物方能顺利通关。这种在有效单证上由驻华使馆盖章认证的做法叫“使馆认证”。
阿富汗使馆认证文件1、商业文书:原产地证、商业发票、委托书、授权书、商事证明、单位专业证书、价格单、商检证、合同、报关单、箱单、营业执照、检验检疫证、出口登记表、屠宰证、自由销售证明书等
2、民事文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健康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个人专利证明、驾驶证、学历证、未刑公证书、死亡证明书、成绩单、未婚及离婚证明等
1、需波斯文或英文译文。
2、需1份复印件。
3、需填写使馆认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4、商业文书中涉及阿方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均需提供阿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阿方人员的护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交部5个工作日,阿富汗大使馆15个工作日
阿富汗使馆认证流程第1步:部分文件先经过贸促会或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贸促会和公证处审核需领事认证文件上的印章或者签字是否属实,审核后并由贸促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第2步: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有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目前领事司并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的外交部认证及使馆领事认证,办理人员可经过外交部指定机构办理。(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第3步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
总结:各地公证处或贸促会认证——→外交部认证——→各国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简称阿富汗;普什图语/波斯语:Afghānistān)是一个位于亚洲中西部的内陆国家,坐落在亚洲的心脏地区。它与大部分比邻的国家有着宗教上、语言上、地理上相当程度的关联,领土的五分之三交通不便。农业是主要的经济支柱,但可耕地还不足农用地的三分之二,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QQ:2621981358
TEL:13528458110
E-mail :13528458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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