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注册证书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及一份副本发给制作单位,其他副本分别由中家、省、地(市)质量技能监督局安全督查组织和鉴定组织存档。
第二十一条省级注册组织应在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获得安全注册证书的制作单位名单及同意规模,抄送国家质量技能监督局安全督查组织。国家质量技能监督局定时一致发布获得安全注册证书的单位名单及同意规模。
第四章处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归于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实验:
新商品投产前或老商品转厂出产时;
正式投产后,商品的构造、资料、技能、查验等方面有影响安全质量的严峻改动时;
停止出产一年以上又从头出产时;
安全注册鉴定或换证查看需求时;
商品安全质量有疑问,有关安全督查组织或用户需求时;
第二十三条经安全注册的制作单位,若因新商品开发其出产的商品超出原同意规模时,应在试出产前向相应的受理组织提出增项请求陈述。受理组织应按第三章规则的程序予以受理,鉴定按第三章初审的方式进行。鉴定时,受理组织或本地质量技能监督行政部分安全督查组织可派代表参与。需求进行型式实验的,鉴定之前应由型式实验单位进行规划查看并按规范需求做商品型式实验。鉴定内容要点为:查看质量体系是不是掩盖新商品,查看弥补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查看施行状况等。
鉴定组织在鉴定后应出具鉴定陈述,报受理组织。对查看合格的,注册组织按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需求予以注册及布告。
第二十四条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经安全注册的制作单位应向原注册组织请求处理换证手续。
1、制作单位应向原受理组织递送换证请求。受理组织应在收到换证请求之日起45天内宣布换证受理告诉。制作单位收到换证受理告诉后,约请一个鉴定组织对换证作业进行鉴定。
2、换证查看的组织及查看组人员构成应按联审的需求进行。换证查看内容首要为:首要典型商品型式实验陈述、鉴定组织年度鉴定陈述、典型商品技能档案、质量体系作业状况、出产设备改动状况及商品质量信息反馈状况等。
3、换证查看组应出具查看陈述,鉴定组织应构成归纳资料,报受理组织。对查看合格的,注册组织按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需求注册和布告。
第二十五条对经安全注册的制作单位,每年由本地地(市)级质量技能监督行政部分安全督查组织与原鉴定组织共同进行一次查看,由鉴定组织出具查看陈述。查看首要内容为:质量体系的施行状况、用户安全质量反馈状况以及履行本办法的状况等。陈述一式四份或五份,一份交制作单位,一份交本地地(市)级质量技能监督行部分安全监督组织存档,一份交鉴定组织存档,一份抄送注册组织。当注册组织为国家质量技能监督局时,另报一份给省级质量技能监督行政部分安全督查组织。
呈现下列状况之一的,经原注册组织同意,立即按联审的需求从头组织批审:
1、有生你安全质量不合格商品投诉的;
2、制作单位出产车间地址改动的;
3、出产场所、出产设备有严峻改动的;
4、安全督查组织需求的。
第二十六条各级质量技能监督行政部分安全督查组织对经安全注册和制作单位进行监督查看,对发现的疑问要及时提出安全督查定见,责令改正。归于下列状况(一)、(二)、(三)的,经国家质量技能监督局安全督查组织同意,可提请原注册组织吊销其安全注册资历,归于下列状况(四)、(五)的,视情节的轻重,可提请原鉴定组织对其进行从头评或提请原注册组织吊销其安全注册资历:
1、超出同意规模运用安全符号的;
2、将安全注册证书或安全符号分散给其它单位的;
3、质量处理不严,售出的注册商品形成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经济损失的;
4、公司领导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规则,强令不合格注册规模内商品出厂的;
5、处理者代表玩忽职守,致使质量体系严峻失控的。
种类及安全注册等级的区分表
受理组织盖章
年月日
压力管道元件制作单位安全注册与处理办法
(2000年1月7日,质技监局锅发[2000]0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作单位(以下简称制作单位)安全注册作业,加强对制作单位的安全督查,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能监督部门的责任和《压力管道安全处理与督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产《规则》所属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制作单位,应按商品组别、种类和安全注册等级(见附件一),承受安全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