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电话: 18669007955(郭经理)
腾讯扣扣: 448277320
公司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康福路3号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经济开发区106号
通用型灌浆料:1200/吨
超细型灌浆料:1300/吨
早强型灌浆料:1800/吨
孔道压浆料 : 1800/吨
用途:
地脚螺栓锚固,飞机跑道的抢修,核电设备的固定,路桥工程的加固,机器底座,钢结构与地基怀口,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栽埋钢筋,混凝土结构加固和改造,旧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治理,机电设备安装,轨道及钢结构安装,静力压桩工程封桩,墙,体结构的加厚及漏渗水的修复,各种基础工程的塌陷灌浆以及各种道路桥梁、隧道,机场等抢修工程
特点:
(1)早强高强:设备安装完毕三天后即可运行生产。
(2)自流态:现场只需加水搅拌后,直接灌入设备基础,不需震捣便可填充设备基础的全部空隙。
(3)微膨胀:以保证设备与基础之间紧密接触。
(4)无锈蚀作用、抗 油 渗。
(5)耐久性:200万次疲劳实验,50次冻融循环实验强度无明显变化。
(6)耐候性好-40℃~600℃长期安全使用。
第4.4.1条 安装玻璃前,应清除槽口内的灰浆、杂物等,畅通排水孔。第4.4.2条 使用密封膏前,接缝处的玻璃、金属和塑料的表面必须清洁、干燥。第4.4.3条 安装中空玻璃及面积大于0.65m2的玻璃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于竖框中的玻璃,应搁置在两块相同的定位垫块上,搁置点离玻璃垂直边缘的距离宜为玻璃宽度的1/4,且不宜小于150mm; 二、安装于扇中的玻璃,应按开启方向确定其定位垫块的位置。定位垫块的宽度应大于所支撑的玻璃件的厚度,长度不宜小于25mm,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第4.4.4条 玻璃安装就位后,其边缘不得和框、扇及其连接件相接触,所留间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第4.4.5条 玻璃安装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均不得影响泄水系统的通畅。第4.4.6条 迎风面的玻璃镶入框内后,应立即用通长镶嵌条或垫片固定。第4.4.7条 玻璃镶入框、扇内,填塞填充材料、镶嵌条时,应使玻璃周边受力均匀。镶嵌条应和玻璃、玻璃槽口紧贴。第4.4.8条 密封膏封贴缝口时,封贴的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充填必须密实,外表应平整光洁。第五节 工 程 验 收 第4.5.1条 检查数量 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O%,过道按10延长米,礼堂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但不少于3间。第4.5.2条 验收时应检查玻璃品种、规格、色彩、朝向及安装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规定的要求。第4.5.5条 玻璃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二、油灰与玻璃及裁口应粘贴牢固,四角成八字形,表面不得有裂缝、麻面和皱皮; 三、油灰与玻璃及裁口接触的边缘应齐平,钉子、钢丝卡不得露出油灰表面; 四、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齐平。本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紧贴; 五、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并不得露在玻璃槽口外面,用橡胶垫镶嵌玻璃,橡胶垫应与裁口、玻璃及压条紧贴,并不得露在压条外面;密封膏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齐平; 六、墙、隔断及顶棚安装的玻璃砖,不得移位、翘曲和松动,其接缝应均匀、平直、密实; 七、拼接彩色玻璃、压花玻璃的接缝应吻合,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第4.5.4条 竣工后的玻璃工程,表面应洁净,不得留有油灰、浆水、密封膏、涂料等斑污。 第五章 吊 顶 工 程 节 一 般 规 定 第5.1.1条 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矿棉装饰吸声板、胶合板、纤维板、钙塑装饰板、塑料板、纤维水泥加压板、金属装饰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及验收。第5.1.2条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第5.1.3条 吊顶龙骨在运输安装时,不得扔摔、碰撞。龙骨应平放,防止变形;罩面板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运输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第5.1.4条 吊顶龙骨宜存放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龙骨变形、生锈;罩面板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于地面平整、干燥、通风处,并根据不同罩面板的性质,分别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变形。第5.1.5条 罩面板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现浇板或预制板缝中,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杆; 二、吊顶内的通风、水电管道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或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道安装并试压完毕; 三、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等,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型灯具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四、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第5.1.6条 罩面板安装前,应根据构造需要分块弹线。带装饰图案罩面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汁无要求,宜由顶棚中间向两边对称排列安装。墙面与顶棚的接缝应交圈一致。第5.1.7条 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漏缝现象。第5.1.8条 搁置式的轻质罩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第5.1.9条 罩面板不得有悬臂现象,应增设附加龙骨固定。第5.1.10条 施工用的临时马道应架设或吊挂在结构受力构件上,严禁以吊顶龙骨作为支撑点。第5.1.11条 吊顶施工过程中,土建与电气设备等安装作业应密切配合,特别是预留孔洞、吊灯等处的补强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全。第5.1.12条 罩面板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第二节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第5.2.1条 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吊装不完整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暗装的吸声材料应有防散落措施。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各类罩面板的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第5.2.2条 吊顶工程所用的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及其配件应符合有关规行国家标准。第5.2.3条 安装罩面板的紧固件,宜采用镀锌制品,预埋的木砖应作防腐处理。第5.2.4条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罩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现场配制的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第三节 龙 骨 安 装 第5.3.1条 安装吊顶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第5.3.2条 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5mm。第5.3.3条 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计推荐系列选择,中间部分应起拱,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和标高。第5.3.4条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第5.3.5条 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当预埋的吊杆需接长时,必须搭接焊牢,焊缝均匀饱满。第5.3.6条 次龙骨(中或小龙骨,下同)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当用白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板材的接缝处,必须安装在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上。第5.3.7条 根据板材布置的需要,应事先准备尺寸合格的横撑龙骨,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次龙骨的间隙不得大于lmm。第5.3.8条 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第5.3.9条 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明龙骨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拧夹紧。第5.3.10条 检查安装好吊顶骨架,应牢固可靠。第5.3.11条 吊顶本龙骨的安装,应按现行《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注:按国家标准GB11981—89《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主龙骨称为承载龙骨,次龙骨称为覆面龙骨。第四节 石 膏 板 安 装 第5.4.1条 石膏板的安装(包括各种石膏平板、穿孔石膏板以及半穿孔吸声石膏板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钉固法安装,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不小于 15mm,螺钉间距以150~170mm为宜,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钉头嵌入石膏板深度以0.5~lmm为宜,钉帽应涂刷防锈涂料,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二、粘结法安装,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粘实粘牢。第5.4.2条 深浮雕嵌装式装饰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与龙骨应系列配套; 二、板材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三、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第5.4.3条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现象; 二、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 三、自攻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距离:面纸包封的板边以10~15mm为宜,切割的板边以15~20mm为宜; 四、固定石膏板的次龙骨间距一般不应大于600mm,在南方潮湿地区,间距应适当减小,以300mm为宜; 五、钉距以150~170mm为宜,螺钉应与板面垂直。弯曲、变形的螺钉应剔除,并在相隔50mm的部位另安螺钉; 六、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七、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