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电话: 18669007955(郭经理)
腾讯扣扣: 448277320
公司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康福路3号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经济开发区106号
通用型灌浆料:1200/吨
超细型灌浆料:1300/吨
早强型灌浆料:1800/吨
孔道压浆料 : 1800/吨

用途:
地脚螺栓锚固,飞机跑道的抢修,核电设备的固定,路桥工程的加固,机器底座,钢结构与地基怀口,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栽埋钢筋,混凝土结构加固和改造,旧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治理,机电设备安装,轨道及钢结构安装,静力压桩工程封桩,墙,体结构的加厚及漏渗水的修复,各种基础工程的塌陷灌浆以及各种道路桥梁、隧道,机场等抢修工程
特点:
(1)早强高强:设备安装完毕三天后即可运行生产。
(2)自流态:现场只需加水搅拌后,直接灌入设备基础,不需震捣便可填充设备基础的全部空隙。
(3)微膨胀:以保证设备与基础之间紧密接触。
(4)无锈蚀作用、抗 油 渗。
(5)耐久性:200万次疲劳实验,50次冻融循环实验强度无明显变化。
(6)耐候性好-40℃~600℃长期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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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3 当试验的构件承受较大集中力或支座反力时,应对支承部分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 验算; 4 构件与支承的中心线位置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说明:C.0.2 承受较大集中力或支座反力的构件,为避免可能引起的局部受压破坏,应对试验可能达到的最大荷载值作充分的估计,并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预制构件局部受压处配筋构造应予加强,以保证安全。 C.0.3 试验构件的荷载布置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1 构件的试验荷载布置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2 当试验荷载布置不能完全与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相符时,应按荷载效应等效的 原则换算,即使构件试验的内力图形与设计的内力图形相似是而非,并使控制截面上的内力值相等,但应考虑荷载布置改变后对构件其他部位的不利影响。 说明:C.0.3 本条给出了荷载布置的一般要求和荷载等效布置的原则。 C.0.4 加载方法应根据标准图或设计的加载要求、构件类型及设备条件等进行选择。当按不同形式荷载组合进行加载试验(包括均布荷载、集中荷载、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等0时,各种荷载应按比例增加。 1 荷重块加载 荷重块加载适用于均布加载试验。荷重块应按区格成垛堆放,垛与垛之间间隙不宜 小于50mm。 2 千斤顶加载 千斤顶加载适用于集中加载试验。千斤顶加载时,可采用分配梁系统实现多点集中 加载。千斤顶的加载值宜采用荷载传感器量测,也可采用油压表量测。 3 梁或桁架可采用水平对顶加载方法,此时构件应垫平且不应妨碍构件在水平方向 的位移。梁也可采用竖直对顶的加载方法。 3 当屋架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时,可将两榀屋架并列,安放屋面板后 进行加载试验。 说明:C.0.4 当进行不同形式荷载的组合加载(包括均布荷载、集中荷载、水平荷载、竖向荷载等)试验时,各种荷载应按比例增加,以符合设计要求。 C.0.5 构件应分级加载。当荷载小于荷载标准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20%;当荷载大于荷载标准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10%;当荷载接近抗裂检验荷载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5%;当荷载接近承载力检验荷载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承载力检验荷载设计值的5%。 对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的构件应分级卸载。 作用在构件上的试验设备重量及构件自重应作为次加载的一部分。 注:构件在试验前,宜进行预压,以检查试验装置的工作是否正常,同时应防止构件因预压而产生裂缝。 说明:C.0.5 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检验时,每级加载值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20%或10%;当接近抗裂荷载检验值时,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荷载标准值的5%。当进入承载力极限状态检验时,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荷载设计值的5%。这给加载等级设计以更大的灵活性,可适应检验指标调整带来的影响,并可与复式抽样检验实现同步加载检验。 C.0.6 每级加载完成后,应持续10~15min,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应持续30min。在持续时间内,应观察裂缝的出现和开展,以及钢筋有无滑移等;在持续时间结束时,应观察并记录各项读数。 说明:C.0.6 为了反映混凝土材料的塑性特征,规定了加载后的持荷时间。 C.0.7 对构件进行承载力检验时,应加载至构件出现本规范表9.3.2所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标志。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出现上述检验标志之一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与前一级荷载值的平均值作为其承载务检验荷载实测值;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出现上述检验标志之一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作为其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 注:当受压构件采用试验机或千斤顶加载时,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应取构件直至破坏的整个试验过程中所达到的最大荷载值。 说明:C.0.7 本条明确规定了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的取值方法。此处“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系指本级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至下一级荷载加荷完成前的一段时间。 C.0.8构件挠度可用百分表、位移传感器、水平仪等进行观测。接近破坏阶段的挠度,可用水平仪可拉线、钢尺等测量。 试验时,应量测构件跨中位移和支座沉陷。对宽度较大的构件,应在每一量测截面的两边或两肋布置测点,并取其量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处的位移。 当试验荷载竖直向下作用时,对水平放置的试件,在各级荷载下的跨中挠度实测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全部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挠度实测值(mm); ———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挠度实测值(mm); ———构件自重及加荷设备重产生的跨中挠度值(mm); ———外加试验荷载用用下构件跨中的位移实测值(mm); 、 ———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左、右端支座沉陷位移的实测值(mm); Mg———构件自重和加荷设备重产生的跨中弯矩值(KN.m); Mb———从外加试验荷载开始至构件出现裂缝的前一级荷载为止的外加荷载产生的 跨中弯矩值(KN.M); ———从外加试验荷载开始至构件出现裂缝的前一级荷载为止的外加荷载产生的 跨中挠度实测值(mm)。 说明:C.0.8 公式(C.0.8-1)中,a为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挠度实测值,其取值应避免混入构件瞬息万变重和加荷设备重产生的挠度。公式(C.0.8-3)中,M和a均为开裂前一级的外加试验荷载产生的相应值,计算时应避免任意取值。此时,近似认为挠度随荷载增加仍呈线性变化。 C.0.9 当采用等效集中力加载模拟均布荷载进行试验时,挠度实测值应乘以修正系数 。当采用三分点加载时可取为0.98;当采用其他形式集中力加载时,φ应经计谋确定。 说明:C.0.9 本条对挠度实测值的修正作出了规定。等效集中力加载时,虽控制截面上的主要内力值相等,但变形及其他内力值仍有差异,因此应考虑加载形式不同引起的变化。 C.0.10 试验中裂缝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察裂缝出现可采用放大镜。若试验中未能及时观察到正截面裂缝的出现,可取荷 载一挠度曲线上的转折点(曲线弯转段两端点切线的交点)的荷载值作为构件的开裂荷载实测值; 2 构件抗裂检验中,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出现裂缝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与前一 级荷载值的平均值作为其开缝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作为其开裂荷载实测值; 3 裂缝宽度可采用精度0.05mm的刻度放大镜等仪器进行观测; 4 对正截面裂缝,应量测受拉主筋处的最大裂缝宽度;对斜截面裂缝,应量测腹部斜斜 裂缝的最大裂缝宽度。确定受弯构件受拉主筋片的裂缝宽度时,应在构件侧面量测。 说明:C.0.10 本条给出了预制构件裂缝观测的要求和开裂荷载实测值的确定方法。 C.0.11 试验时必须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 试验的加荷设备、支架、支墩等,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安全储备; 2 对屋架等大型构件进行加载试验时,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侧向支承,以防止构件受力后产生侧向弯曲和倾倒;侧向支承应不妨碍构件在其平面内的位移; 3 试验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仪表安全;为了防止构件破坏时试验设备及构件坍落,应采取安全措施(如在试验构件睛面设置防护支承等)。 说明:C.0.11 构件加载试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试验人员和仪表设备的安全。本条给出了试验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C.0.12 构件试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背景、试验方案、试验记录、检验结论等内容,不得漏项缺检; 2 试验报告中的原始数据和观察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任意涂抹篡改; 3 试验报告宜在试验现场完成,及时审核、签字、盖章,并登记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