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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经济开发区106号
通用型灌浆料:1200/吨
超细型灌浆料:1300/吨
早强型灌浆料:1800/吨
孔道压浆料 : 1800/吨
△介绍:
以特种水泥作为结合剂,特选高强度材料为骨料,辅以高流态,微膨胀,防离析等物质配制而成。
#产品关键词#具有自流性好,快硬、早强、高强、无收缩、微膨胀;无毒、无害、不老化、对水质及周围环境无污染,自密性好、防锈等特点。在施工方面具有质量可靠,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和使用方便等优点。从根本上改变设备底座受力情况,使之均匀地承受设备的全部荷载,从而满足各种机械,电器设备(重型设备高精度磨床)的安装要求,是无垫安装时代的理想灌浆材料。
△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地脚螺栓锚固、飞机跑道的抢修、核电设备的固定、路桥工程的加固、机器底座、钢结构与地基怀口、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栽埋钢筋、混凝土结构加固和改造、旧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治理,机电设备按装,轨道及钢结构安装,静力压桩工程封桩,墙体结构的加厚及漏渗水的修复,各种基础工程的塌陷灌浆以及各种抢修工程等。
△特点:
早强高强 浇后1-3天强度高达30Mpa以上,缩短工期。
自流态 现场只需加水搅拌,直接灌入设备基础,砂浆自流,施工免振,确保无振动、长距离的灌浆施工。
微膨胀 浇注体长期使用无收缩,保证设备与基础紧密接触,基础与基础之间无收缩,并适当的膨胀压应力确保设备长期安全运行。
抗油渗 在机油中浸泡30天后其强度提高10%以上,成型体、密实、抗渗、适应机座油污环保。
耐久性 200万次疲劳试验,50次冻融环境试验强度无明显变化。
耐侯性好 -40℃~600℃长期安全使用
低碱耐蚀 严格控制原材料碱含量,适用于碱-集料反应有抑制要求的工程。
△使用方法:
1. 基础处理
清扫设备基础表面,不得有碎石、浮浆、灰尘、油污和脱模剂等杂物。灌浆前24h,设备基础表面应充分湿润。灌浆前1h,应吸干积水。
2. 确定灌浆方式
根据设备机座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灌浆方式,由于CGM具有很好的流动性能,一般情况下,用"自重法灌浆"即可,即将浆料直接自模板口灌入,完全依靠浆料自重自行流平并填充整个灌注空间;若灌注面积很大、结构特别复杂或空间很小而距离很远时,可采用"高位漏斗法灌浆"或"压力法灌浆"进行灌浆,以确保浆料能充分填充各个角落。
3. 支模
根据确定的灌浆方式和灌浆施工图支设模板,模板定位标高应高出设备底座上表面至少50mm,模板必须支设严密、稳固,以防松动、漏浆。
4. 灌浆料的搅拌
按产品合格证上推荐的水料比确定加水量,拌和用水应采用饮用水,水温以5~40℃为宜,可采用机械或人工搅拌。采用机械搅拌时,搅拌时间一般为1~2分钟。采用人工搅拌时,宜先加入2/3的用水量搅拌2分钟,其后加入剩余用水量继续搅拌至均匀,标准稠度加水量为12%-14%。
5. 灌浆
灌浆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浆料应从一侧灌入,直至另一侧溢出为止,以利于排出设备机座与混凝土基础之间的空气,使灌浆充实,不得从四侧同时进行灌浆。
(2).灌浆开始后,必须连续进行,不能间断,并应尽可能缩短灌浆时间。
(3).在灌浆过程中不宜振捣,必要时可用竹板条等进行拉动导流。
(4).每次灌浆层厚度不宜超过100mm。
(5).较长设备或轨道基础的灌浆,应采用分段施工。每段长度以10m为宜。
(6).灌浆过程中如发现表面有泌水现象,可布撒少量CGM干料,吸干水份。
(7)对灌浆层厚度大于1000mm大体积的设备基础灌浆时,可在搅拌灌浆料时按总量比1:1加入0.5mm石子,但需经试验确定其可灌性是否能达到要求。
(8).设备基础灌浆完毕后,要剔除的部分应在灌浆层终凝前进行处理。
(9).在灌浆施工过程中直至脱模前,应避免灌浆层受到振动和碰撞,以免损坏未结硬的灌浆层。
(10)模板与设备底座的水平距离应控制在100mm左右,以利于灌浆施工。
(11)灌浆中如出现跑浆现象,应及时处理。
(12)当设备基础灌浆量较大时,应采用机械搅拌方式,以保证灌浆施工。
6、养护
(1)灌浆完毕后30分钟内,应立即喷洒养护剂或覆盖塑料薄膜并加盖岩棉被等进行养护,或在灌浆层终凝后立即洒水保湿养护。
(2)冬季施工时,养护措施还应符合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3)在不同温度条件下的养护时间和拆模时间表
△包装及贮存:
1、本产品为塑料编织袋(加内衬)包装,净重50公斤/袋。
2、须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室内。
3、保质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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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荷载产生的相应值,计算时应避免任意取值。此时,近似认为挠度随荷载增加仍呈线性变化。 C.0.9 当采用等效集中力加载模拟均布荷载进行试验时,挠度实测值应乘以修正系数 。当采用三分点加载时可取为0.98;当采用其他形式集中力加载时,φ应经计谋确定。 说明:C.0.9 本条对挠度实测值的修正作出了规定。等效集中力加载时,虽控制截面上的主要内力值相等,但变形及其他内力值仍有差异,因此应考虑加载形式不同引起的变化。 C.0.10 试验中裂缝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察裂缝出现可采用放大镜。若试验中未能及时观察到正截面裂缝的出现,可取荷 载一挠度曲线上的转折点(曲线弯转段两端点切线的交点)的荷载值作为构件的开裂荷载实测值; 2 构件抗裂检验中,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出现裂缝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与前一 级荷载值的平均值作为其开缝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作为其开裂荷载实测值; 3 裂缝宽度可采用精度0.05mm的刻度放大镜等仪器进行观测; 4 对正截面裂缝,应量测受拉主筋处的最大裂缝宽度;对斜截面裂缝,应量测腹部斜斜 裂缝的最大裂缝宽度。确定受弯构件受拉主筋片的裂缝宽度时,应在构件侧面量测。 说明:C.0.10 本条给出了预制构件裂缝观测的要求和开裂荷载实测值的确定方法。 C.0.11 试验时必须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 试验的加荷设备、支架、支墩等,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安全储备; 2 对屋架等大型构件进行加载试验时,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侧向支承,以防止构件受力后产生侧向弯曲和倾倒;侧向支承应不妨碍构件在其平面内的位移; 3 试验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仪表安全;为了防止构件破坏时试验设备及构件坍落,应采取安全措施(如在试验构件睛面设置防护支承等)。 说明:C.0.11 构件加载试验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试验人员和仪表设备的安全。本条给出了试验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C.0.12 构件试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背景、试验方案、试验记录、检验结论等内容,不得漏项缺检; 2 试验报告中的原始数据和观察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任意涂抹篡改; 3 试验报告宜在试验现场完成,及时审核、签字、盖章,并登记归档。 说明:C.0.12 结构性能检验试验报告的原则要求是真实、准确、完整。本条给出了对试验报告的具体要求,应遵照执行。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 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 等的原则确定。 说明:D.0.2 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到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D.0.3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说明:D.0.3 试验研究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C▪d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之间有较好的对应关系。当气温为0°C及以下时,不考虑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与此对应的养护时间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当养护龄期小于14d时,混凝土强度尚处于增长期;当养护龄期超过60d时,混凝土强度增长缓慢,故等到效养护龄期的范围宜取为14d~60d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通常低于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混凝土强度,这主要是由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养护条件与标准养护条件的差异,包括温度、湿度等条件的差异。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时,可将同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乘以折算系数1.10衙,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评定。折算系数1.10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混凝土结构及同条件养护试件可能失水等不利于强度增长的因素,经试验研究及工程调查而确定的。各地区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对折算系数作适当的调整,但需增大折算系数时应持谨慎态度。 D.0.4 冬期施工、人式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本附录第D.0.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说明:D.0.4 在冬期施工条件下,或出于缩短养护期的需要,可对结构构件采取人工加热养护。此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仍应按本附录第D.0.1条的规定确定,其等效养护龄期可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和当地实践经验(包括试验研究结果),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第D.0.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E.0.1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2 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E.0.2 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要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说明:E.0.1~E.0.2 对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其检验范围主要是钢筋位置可能显著影响结构构件承载力和耐久性的构件和部位,如梁、板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由悬臂构件上部受力钢筋移位可能严重削弱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故更应重视对悬臂构件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 “有代表性的部位”是指该处钢筋保护层厚度可能对构件承载或耐久性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对梁柱节点等钢筋密集产部位,检验存在困难,在抽取钢筋进行检测时可避开这种部位。 对板类构件,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对大空间结构的板,可先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然后抽查。 E.0.3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度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说明:E.0.3 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保护层厚度没定仪器量测,或局部开槽钻孔测定,但应及时修补。 E.0.4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