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申报和进行实地核查及产品检验。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已取证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内的产品规格或者强度级别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申报,只进行实地核查办法中否决项目的核查和产品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