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技术要求2.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2.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2.3 投标方应按下列要求中确定的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和专用工具格式,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2.4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2.5

2

供货及服务范围2.1 供货内容
投标方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包括:两套除雾器系统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方应提供包括设备材料及其设计、制作、供货、运输、测试在内的整个系统完善所必需的全套。供货范围还包括系统工艺设计以及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并对招标方人员实施培训以便于安装、开车以及调试。
投标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招标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在安装、调试、功能与性能测试、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服务,并保证符合本标书的条文和招标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