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0.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作息时间应与现场施工人员相一致。
10.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0.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0.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0.1.2.5供方须更换需方认为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10.1.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0.1.3.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供方提供的指导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供方填写)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 注 |
1 | 指导进行喷淋管组装 | 喷淋管预组装 | |
2 | 指导进行喷淋管安装 | 指导进行喷淋管粘 | |
3 | 指导喷嘴安装 | 指导喷嘴缠绕粘接 | |
4 | 调试 | 现场调试 | |
10.1.3.2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方现场人员要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1.3.3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0.1.3.4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需方协商。
10.1.4 需方的义务
需方要配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