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新法横空出世,
新法,改变“基数”、划掉“折扣”,
残保金翻倍上涨,企业不堪重“赋”。
以往蜻蜓点水:以北京为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人数×1.5%-上年用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北京市年人均工资*60%
现在天降重任:以北京为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人数×1.7%-上年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
500人企业,人均年薪10万,未聘用残疾人。
过去须缴纳35.4万元,现在须缴纳85.0万元,上涨3倍之多。
公式变简单了,但,任务变繁重了。
怎么办?
一套方案,两厢满意,保护残疾,保障企业,雇佣关系,如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