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在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
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法院按照申请人的申请实施保全行为,在出现保全错误时,担保措施则成为弥补被申请人损失的重要手段。
二,保障民事诉讼顺利进行,防止法院司法权力滥用。当事人提起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其目的在于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款项或交付特定财物。
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
项目风险控制
1、项目经理对企业提供的情况要进行实地核实,并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如申请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履约信用等情况,汇总所有原始资料及信用评价结果出具详细的评审报告上报屏保委员会审查。目的主要在于全面了解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保发生风险时追偿权能得以实现。2、应要求申请人提供适当的履约保证金和其他反担保,既可以是第三方提供保证反担保,也可以用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提供抵押、质押反担保。在担保机构和申请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的同时或者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之前,反担保人须和担保机构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如为物的反担保,还须移交担保物的权属证书和其他有关资料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笔者在业务实践中,虽然没有过发生实质性的担保风险,但在无适当履约保证金和反担保措施制约的情况下,在保后管理或解除担保后,申请人普遍出现了怠于配合且不及时提供相关解除担保的文书和资料的情况,给担保机构的保后管理和项目终结解除带来不便。因此,要求申请人提供适当的履约
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