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的主债务与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有密切联系,但二者并不完全等同。按照担保法原理,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诉讼保全担保则不尽然,诉讼保全担保的前提并不是主合同,而是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争议发生并且一方当事人欲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其担保的主债权也不是主合同债务,而是因申请错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和生效判决可能确定的债权数额。因此,在一般担保中主合同债务数额可能成为双方争议的标的额,且与主合同的存在和争议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诉讼保全担保中主合同的存在与否对担保的成立和担保范围无决定性作用。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可能面临的代偿情形有两种:一是担保机构为申请人担保,而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不当并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担保机构需代申请人偿付被申请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二是被申请人通过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解除了诉讼保全后,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担保机构需代其履行。显然,后一种情况的风险大于前一种情况。 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
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物的种类
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为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驳回保全申请。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给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深圳法院的做法,提供的担保物可以是现金,可以是房产或土地,也可以是有关单位的书面保证。提供现金的必须到达法院代管款账户。提供房产、土地的,必须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由法院进行查封,但不要求必须是申请人所有。提供保证的,个人提供的法院一般不接受;单位提供的,必须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保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等材料交法院审核。
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
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通常在起诉时就直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同时,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交适当的担保,如果是房产担保,保全金额高于房屋登记价格的,需要进行评估。而且有些法院对于评估报告有特别规定。申请保全前,先打电话到法院进行咨询,以便有效解决问题。
3、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4、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5、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6、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法院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