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随着官定灯节假日制定,彩灯的制作进入盛世。每逢元宵之夜,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远远望去,万家灯火,形成“月华连昼色,灯景杂星光“的瑰丽景色。南宋时,彩灯已从民间家庭自扎自玩的手工艺品变为了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并在杭州出现了专门的卖灯市场——灯市。灯市上灯的种类包括了琉珊子灯、巧作灯、珠儿灯、人物满堂灯、羊皮灯等数十种,其中用绢帛制作的无骨灯者,浑然如玻璃球,不仅景物奇巧,又能转动。还有”滚地灯“,能沿地滚动,灿若流星。南宋时期在张挂彩灯的同时,又增加了灯谜内容,进一步丰富了元宵节日的文化气氛。
花灯是汉民族数千年来重要的娱乐文化,它酬神娱人,既有“傩戏”酬神的功能,又有娱人娱乐的价值,是汉民族民俗文化的瑰宝。花灯起源自汉武帝于农历正月十五日于皇宫设坛祭祀当时天神中最尊贵的太一神,由于彻夜举行,必须终夜点灯照明,此为元宵节点灯的开端;在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土后,由于道教神仙术与佛教燃灯礼佛的虔诚互相结合,每到正月十五夜,城乡灯火通明,士族庶民,一律挂灯,形成一个中西合璧的独特习俗。
茶灯、地花鼓等汉族民间歌舞演出的盛况,明、清两代地方志书有许多记载。其演出形式大体为两种: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剧唱”,被称为地花鼓、竹马灯、打对子和对子花灯等;二是“联臂踏歌”的集体歌舞,习惯称为“摆灯”和“跳灯”。这些地花鼓、花灯等民歌舞形式,经过长期的演变,有的吸收戏曲的程式规律,逐渐发展成花鼓戏;有的则较多地保持着花灯的歌舞特点,搬演戏曲故事,被称为“灯戏”和“花灯戏”。由于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和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流布地域的方言、音乐素材和风格以及受邻近姊妹艺术影响的不同,各种花灯戏在剧目题材、声腔结构、表演特点上,都各有特色,发展的历史过程也不尽相同。花灯在形成了载歌载舞的形式以